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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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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法教研室

1987年根据伊尔库茨克国立大学法学系学术委员会的决定,在刑事法与刑事诉讼法教研室及民事法与民事诉讼法教研室的基础上,经过适当定员与课程分离后成立了司法与检察监督教研室。2010年伊尔库茨克国立大学学术委员会决定将其改组为审判法教研室。

教研室与司法,执法机关保持紧密关系。这些部门的著名从业人员对学生毕业论文的撰写提供指导和评论(例如,区和州法院的法官,一位是伊尔库茨克州法院刑事案件协会会长Л.И.克查利,一位是民事案件协会会长З.П.克留叶娃,还有一位是州法院法官А.С.巴布沙)。

教研室特别重视学生的实习活动,如:让学生参加科学会议、讲课、参与论文研究撰写与评论的管理。教研室教师积极参加了学院法律顾问处的工作,在协调人员指导下,学生们免费为公民提供法律方面的建议。